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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和用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的通知

全校各单位及相关用户:

冬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,极易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和供用水设施爆裂造成的供水隐患。为保障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的正常进行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,广大师生、员工应协助共同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和用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

根据《武汉大学水电管理办法》规定,校内用户必须依规保证用电安全。

(一)各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;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本单位供用电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工作,确保其可靠运行,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。

(二)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。凡涉及电气改造工程的,应报能源保障与维修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实施。

(三)学生宿舍严禁将照明供电电源与空调供电电源混用或串接。

(四)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热毯、电炉、热得快、取暖器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,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或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的电器产品。

(五)如发现电器或线路在使用过程中有异常响声、气味、冒烟、火光等,及时断开电源总开关,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。

(六)不要在床上为手机充电,也不要边玩手机、边充电。

(七)在出行离开时,应随手关闭电器、断开电源,特别是充电宝等充电装置。

(八)不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。

(九)电动自行车不得上楼充电或“飞线”充电。

(十)不得在配电设施周围堆放易燃、易爆及其它杂物。

二、做好用水设施防冻保温工作

各单位应提前做好管理范围内供水管道、屋顶水箱等供用水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,及时消除隐患,以保证冬季正常供水。

三、总务后勤部将加强用水用电安全稽查,凡违反安全用水用电规定的将采取停水限电措施,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特此通知

总务后勤部

2024年12月5日


发布单位: 总务后勤部

发布日期: 2024-12-09